贷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上失信人名单,但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偿还经法院执行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贷款担保人会上征信吗?
贷款担保人是会上征信的。在担保人给他人的贷款做了担保之后,个人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有为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记录,以及贷款的相关信息。
只要借款人有在正常还款,担保人的征信也不可能凭空产生不良记录。但若是在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或者无力偿还贷款,而银行和贷款机构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拒绝偿还,不承担应尽的责任义务的话,个人征信上就可能会有不良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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