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于酒驾拒赔的做法具有其合理性。当被保险人因醉酒而驾车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为伤者支付紧急救治所需费用,然而,保险公司也同样拥有向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此外,若由此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将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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