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的房屋已经被其中一个债务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其他的债权人是不能再申请对房屋进行财产保全的,债务人的财产是不能重复保全的,所以债权人进行救济的有以下的方式:
1、对债务人其他的财产申请保全,例如对债务人的汽车、厂房、设备设施、银行存款等财产保全。
2、对已经保全的房屋申请轮候查封。对已经保全的房屋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立即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
3、如果房屋的价值明显超出保全裁定载明金额的,人民法院一般只会对房屋进行部分保全,其他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未保全部分房屋申请保全。
通过上述的分析,房屋已经被人民法院保全的,其他的债权人一般是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的,但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的办法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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