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渭南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渭南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受理条件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自学考试考生如果在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性学习过程中取得毕业证书、肄业证明或退学证明,可凭学习过程中的课程合格成绩单,依规提交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公共政治课,或者与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免考申请,自治区自考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进行考生免考条件审核确认。
四、渭南市学历证书免考申请什么时间办理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都可以进行办理(节假日除外)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