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再婚后,该女子再也不能生孩子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乡镇、分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农林农场批准,可以再生子女:1、残疾儿童,由设区、自治州、省的市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儿科鉴定机构的鉴定确定,第一个孩子残疾的,或者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或多胎残疾,他们就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2、如果再婚的夫妻认为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其中一个再婚前的孩子不到两个,另一个没有;3、再婚夫妻,每对再婚前都有一个孩子,根据法律或离婚协议,决定未成年子女跟随前配偶,新家庭在离婚时没有子女。
家庭主妇离婚能要孩子抚养权吗?
家庭主妇离婚时能要孩子的抚养权。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孩子由谁抚养时,是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的,综合比较男女双方的各种条件,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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