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租金金额是由各地方市、县级政府管辖下的房地产管理局的公租房管理部门上报到物价部门进行全面审核与衡量确定的。由于地理位置和房屋资源等因素的差异,导致了各地区间以及同一地区内的不同房源之间的租金水平参差不齐。一般而言,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日租金约为每平方米十元人民币,同时每月还需缴纳约每平方米一元人民币的物业管理费用。在完成五年的承租期后,业主将有资格选择购买该房产。购买价格将参考政府所公布的建筑成本数额再加上相应利息计算得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前几年租金均可在购房款项中予以抵扣。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业主已经拥有了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但仍然无法自由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唯有政府具有对该房产的优先回购权(表现形式为购买价格+利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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