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上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购房合同上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2.未交付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购房的时候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购房的时候一般订金是可以退还,定金的退还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三、定金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如下: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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