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时间是上下班几小时范围内算工伤
工伤时间与上下班几小时没有关系。职工下班之后,受到的损害属于工伤情形的,即使已经长时间下班,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比如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缘故造成的事故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但是要得到工伤赔偿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以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认定。如对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司法鉴定申请如何写
工伤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劳动者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工伤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情况;申请工伤鉴定的意愿;申请书落款处签名和写上日期,让用人单位写上单位意见和盖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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