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丈夫是个体经营者,主要是从事出售一些音像制品。他从去年8月初起因为贪小便宜,从他人处以每张2元的价格购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非法音像制品,并在其经营的摊位上卖,最后以每张4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结果于今年1月8号被他人举报,当天被公安机关扣押非法音像制品827张,后经鉴定该音像制品均为非法出版物。请问我丈夫这种零售未经他人许可的音像制品构成犯罪了吗?
答:刑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罪,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你的表述的内容来看,你丈夫以营利为目的出售非法音像制品已毋庸置疑,且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且扣押非法音像制品825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的有其他严重情节,故你丈夫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
虽然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你丈夫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在将来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所以建议你丈夫在将来的诉讼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一、游戏怎样算侵犯版权
游戏侵权的,一般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网络游戏侵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全文8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