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简单理解是转让人将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受让人一般是指接受股票的一方。如果股东是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自身的股权,应该经过其他股东超过半数的同意。股东转让自身的股权,还应该以书面的的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它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律师代购(股权受让)
受委托,代表珠海的一方当事人去深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当事人是自然人,深圳的交易程序不同于珠海,所有的转让协议,包括房产转让等都要去一个叫做深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地方做见证,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目的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格式、双方的意愿进行见证,见证完后再去工商局做变更登记。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做为受让人的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公司的前身进行调查,包括公司的成立时间、债权债务情况,现有经营等等。
2、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即转让前的承担问题。
3、约定对转让人有隐藏重大事项影响到受让方利益行为的赔偿责任。
4、股权转让款要及时支付,并及时要求出示收据。
5、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要到工商局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只有工商局变更完毕,股权转让才正式完成。
6、转让后,及时向转让方索取公司资料,尤其是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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