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起算点的标准是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一种就是,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还不主张债权,完全丧失债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就算是没有借条的话,也是可以进行起诉的,这个并不影响啊起诉的申请。起诉的时候,只需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也就是说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并且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同时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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