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处罚规定?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弹药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扰乱法庭秩序怎么处罚
扰乱法庭秩序的,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如下:
1、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2、哄闹、冲击法庭;
3、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等等。
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全文7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