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可以登记,私生子即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受到伤害或歧视。但由于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应当按照国务院和地方法律法规登记非婚生子女户口;并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然后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登记。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登记,子女母亲可以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子女出生登记。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应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进行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证明到派出所申请出生登记。
私生子女户口如何办理?
私生子上户口,可凭出生医学证、父母一方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按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永久居住登记。没有拿到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向助产机构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供,然后领出生证明,再去办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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