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土地等是否已办理合法证件?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及各种棚改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部分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等没有办理合法证明文件或者合法证件遗失,如遇到拆迁,应当首先检查自己是否具备证件,如果不具备的,应当审查原因,及时找寻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村委会等进行问询登记,办理或者挂失补办手续。
二、必须及时关注拆迁相关公告!
拆迁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文件,均是维权的有利证明,万万不能错过。有些被征收人由于在外工作或者居住在外,可能不一定能够及时知晓拆迁相关公告,这种情况,需委托关系亲近的人及时通知拆迁相关事宜,避免因错过拆迁公告时间而遗失维权时机。
三、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注意什么?
安置补偿协议中:被拆迁房屋的位置、概况;约定的安置补偿事宜;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或者安置房的交付时间……,以上内容被拆迁人在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必须明确确定。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方为了避免麻烦,便拿出空白补偿协议与被拆迁人签署,并说明后期会按照与被拆迁人承诺事项填写协议空白部分。对此情况,晏清律师提醒:由于空白协议后期填写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建议被拆迁人能够谨慎处理,在空白协议已经填写完成的情况下再行签署。
四、房屋被拆迁后,补偿款怎么分?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款属于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是以“户”为单位下发,一般来讲,只要是在该户户口上的人员,均属于房屋的共同所有者,享受分得拆迁补偿款的权益。
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款属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一般来说,补偿款下发给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后,关于家庭内部的分配,应由家庭内部协商确定。
五、拆迁后新增人口还会有补偿吗?
拆迁补偿款的获得多少主要取决于征收土地面积及房屋面积,户口的人数多少会决定安置补偿款的大小,但整体拆迁补偿金额的大小主要还是与被征收人的房屋面积以及土地面积呈正相关。不同地区在征收实施过程中的实施进度会存在差异,如果新生儿出生在征收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载明的签约期限之后,实际村里的拆迁尚未完成,如果村委会也未进行房屋调查认定或者人口登记的,那么即可以与村委会协商,在签订协议前与征收部门协商安置人口,获得属于新生儿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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