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民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同等收入。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农民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地权益。第十七条承包人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有权独立组织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二)依法交换、转让承包地经营权;(三)依法转让承包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取得相应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是具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人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不能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承包;属于村里两个以上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里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承包;属于国家所有,农民依法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使用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人一般是农村集体的成员,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其他村集体的成员或者村和其他村集体的成员。在某些情况下,承包商也可能是非农村集体的成员。从承包人的构成来看,包括个人家庭承包、合伙承包、集体承包等,家庭承包的承包人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壑、丘陵、滩涂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签订合同。但是,农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有优先承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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