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赔偿厂墙,是因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损害厂墙的,可行度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其他。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有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其中,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综述,国家的政策法规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不完善的,如果对于人民造成了损害,受害者可以在该政策实施时向实施机构提出异议,在该机构确定了这项措施是无益之后,受害者可以向国家机关要求赔偿这一过程中的损失。一般以经济赔偿为主,受害人不可以夸大损失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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