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企业注销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举办外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二、嘉兴企业注销办理在什么地点
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经济开发区审批中心;
嘉兴市乍浦镇天妃路929号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三、嘉兴企业注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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