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2022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三、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因提取条件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对此,为大家进行了详尽的整理,各提取流程如下: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经济适用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注: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均可办理)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经济适用房申购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注: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职工经济适用房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均可办理)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3、自愿缴存者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三)租房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自愿缴存者: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3、单位集中办理的: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资格申请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四)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主住房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五)离退休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六)死亡
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七)户口迁出本市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八)出境定居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九)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一)家庭生活困难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二)提前结清贷款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三)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
1、办理委托提取申请的:
小区物业公司初步咨询并取得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联系单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书;
2、办理委托提取变更的(仅限变更共同提取人,如需变更其他委托事项的,应先终止原委托后再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变更书;
3、办理委托提取终止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亲自到场并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委托终止书;
4、办理住房公积金补提手续的: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自愿缴存者:
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四)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五)自愿缴存期满
自愿缴存者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六)重复账户合并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七)提取复议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十八)错缴更正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指定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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