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的,即为既遂。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1、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取证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取证方法
调查取证的方法:从总体上讲调查取证没有什么捷径,只是在调查取证的具体活动中有一些技巧。只有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围绕以上八个方面收集证据,才是调查取证的正途。但在调查取证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二)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三)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
(四)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五)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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