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十五日内未去进行满分学习的,将会被吊销驾驶证。这时就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
&&&扣12分和吊销驾驶证有什么区别
扣12分和吊销驾驶证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驾驶证被扣12分,违章扣分,吊销驾驶证,违法行为吊销;
2、参加学习时间不同。驾驶证被扣12分,可以在七天内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吊销驾驶证需2年后申请;
3、取证方式不同。驾驶证被扣12分,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吊销驾驶证,考证要交全款,就算重新申请要考科目一、二、三费用多时间长。
处理违章需要违章本人或者车主来亲自进行处理;处理的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进行办理;选择要处理的违章内容,可以全部处理也可以有选择的处理,并且可以对违章的提出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违章没有任何异议,在处理完驾驶证扣分之后,会领取一份违章处理通知书以及罚款单。可以拿着违章单据去指定的缴款银行进行违章罚款的缴纳。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的缴纳;保留好罚款缴纳后的回执单,如若违章行为仍然在,则需要拿着回执单去交警部门进行手动清除违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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