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西安市正式开始试点大病医疗保险,其中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投保人都能享受到大病保险,并规定大病保险比例最高报销80%。
近年来,高额的医疗费用使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达到一定数额还可以至少报销50%医疗费。
谁受益?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都享受
据有关人员介绍,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去年已经实行,此次将大病保险的范围扩大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居民,基本上可以将全市人群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人。据粗略统计,此次可受惠约557万人。
据了解,凡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纳入大病保险统筹。农村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新农合母亲享受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按照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住院就诊的参保(合)城乡居民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怎么保?个人不用多交钱政府出资购商业险
据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补助资金中提取,个人不用再多交钱就能享受到大病保险。
西安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3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招标确定为20元-25元,以后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报多少?自付5万以下可报销一半
2013年西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部分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自付费用在1.5万元(新农合为8000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限额不设封顶线。
据了解,今年西安将完成大病保险工作试点,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初步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十二五”期间,逐步健全城乡居民统筹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力争到“十二五”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