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珠海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为了进一步简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流程,方便群众申请住房保障,畅通住房保障申请渠道,珠海市建立了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可以直接网上申请。
平台上线后,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可直接通过网络办理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资格年审、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业务。镇街通过网络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家庭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返回申请人;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审核通过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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