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吴某为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在向客户赵某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吴某的投资建议都十分精准,为赵某多次获取了利润或者避免了损失,因此赵某对吴某的能力十分赞赏,遂决定委托赵某进行证券投资,如果有亏损,吴某承担全部风险,如果有盈利,吴某可以获得百分之二十的报酬。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证券投资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服务客户提供最佳方案。如果允许其从业人员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可能会引发咨询业务和经纪业务混合操作的弊端,进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券法》第159条明文禁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本案中,吴某作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接受客户赵某委托,代理其从事证券买卖。因此,该协议无效。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别踏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陷阱
不法分子打着证券咨询的幌子,以发布内幕信息、承诺收益等手段欺诈投资者,让不少投资者遭受损失。我市有关部门说,投资者可以用以下五招防范非法证券投资“陷阱”:
查阅相关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无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
要求有关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出示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并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
要求查看有关机构的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注册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无证经营。
不轻信口头承诺,与提供服务机构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注意先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付款,同时要保留好合同、付款凭据、发票以及服务内容等书面证据。
投资者也可向当地
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部门查询合法证券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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