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能否规定不付子女抚养费
协议离婚能规定不付子女抚养费,但该约定对未成年子女不产生效力。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双方履行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双方离婚协议只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定,协议中关于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不能对未成年子女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抚养费协议书内容如下:
1.双方父母信息;
2.子女抚养权归属;
3.抚育费的数额,包括教育费、医疗费和生活费;
4.抚养费的期限、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5.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三、如何判断抚养费诉讼时效
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n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n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n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n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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