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后欠税如何追缴
公司分立后,公司要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所以通知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依据通知追讨拖欠的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有哪些
存续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
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
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
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所以拖欠税费的,税务部门依据公司的通知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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