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石市居民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程序将进一步简化,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和独生子女证都可通过网上办理。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计划生育办证难问题,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生育证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对简化后的办理方式作出明确定。
程序简化后,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有制企业职工,另一方为城市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原则上由有工作一方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代替双方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且户籍同在一个村(居)委会的只提交一份《婚育状况证明》;没有管理单位为其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该夫妻可以实行承诺制的方式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为方便人户分离的市民办证,新规定还明确,群众可以采取方便、就近的原则,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或者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如携带证件齐全,可以即时办结。
今后,只要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我市户籍人口的,均可登录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相关事项。提交证件齐全的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免费领取《网上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凭证》或者《网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此凭证与便民服务大厅签发的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次简化的内容还有: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正常办理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产后一年内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只需提交接生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不再提交其他证件。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含六级)或者四级以上因非疾病原因造成残疾的人员(含四级),可以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照政策性照顾再生育审批程序申报,不用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伤残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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