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效专利申请应当如何进行答辩
时间:2023-09-14 16:50:23 2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对无效专利申请应当如何进行答辩

当事人对专利无效进行答辩的,要提交答辩书,并且要对专利无效的理由进行反驳,提交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第六十八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二、专利无效宣告的条件

如下情形可以宣告专利无效:

1.主体不适格,例如,申请人未取得专利申请授权;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授予专利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4.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专利无效宣告需要多长时间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但具体时间因案件复杂性和案件数量等因素而异。专利权人和请求人都可以对裁定结果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十三条:“任何人认为专利授权不当,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无效宣告请求的处理期限为六个月至一年。请求经审查,需要更长时间的,可以延长八个月至两年。实行遴选审查的处理期限可以适当地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n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n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n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全文9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对无效专利申请应当如何进行答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无效专利申请应当如何进行答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