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赁合意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有其他特定原因引起违约情况下,若业主希望以单方面方式解除合同,应依法依规行使法定解除权,与相关方协商并达成共识,即可顺利解除有关租约事宜。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法律法规,倘若对方当事人出现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合同所设定的主要目标无法实现,则业主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与对方解除合同关系。
此外,若对方当事人出现预期违约行为,业主同样可依法向其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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