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时离婚证丢失应该如何办
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再婚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一般在办理再婚时就需要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特别是对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一定要带上,如果没有的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只有在确定双方无配偶的情况之下才能颁发结婚证,所以,登记结婚都是有法律规定的,这样才能避免重婚的情形发生。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
二、办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应该如何办
办离婚时结婚证弄丢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补领之后可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能办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就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没有丢失结婚证那一方的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当然,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再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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