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老人名下的房产如何公证
老人处理名下的房屋时申请公证的,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申请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如继承人是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继承公证书。
6、如是法院判决、裁定等,还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7、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表示放弃对房产继承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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