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贺州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项目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九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
申请涉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公路施工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的要求。
二、贺州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三、贺州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贺州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地点
贺州市右江区园博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交通运输局窗口21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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