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做不同的分类。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定之债”则可以细分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按照债的标的物不同,还可以把债分为财务之债、劳务之债与货币之债。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夫妻在感情破裂,走到离婚一步的时候,产生争议最多的就是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问题,那么在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要如何处理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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