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和逮捕有哪些不同
时间:2023-08-02 08:21:18 1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刑拘和逮捕的区别如下: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时间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批准逮捕后多久移送审查起诉

1、批准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不确定;

2、逮捕后要进行羁押,羁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有需要,可以进行延长;

3、侦查结束后,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拘和逮捕含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必须具备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逮捕。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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