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会不会对医疗过错进行赔偿,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医疗过错不是意外事故,扣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一、商业保险跟工伤保险可以一起拿吗
首先,员工上班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给予工伤赔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员工患职业病;
5、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投保人购买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保险金。
并且,被保险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已经获得赔偿,保险人均应按约向被保险人给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
因此,按照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要求,其实工伤保险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由当事人自愿投保,本质上并不相同。所以,当员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同时要求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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