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对“寒水石药王枕”、“胡三帖”、“泰宝痛消灵”等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国2006年第4期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20种医疗器械名单,这20种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情况主要是“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欺骗和误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对“寒水石药王枕”、“胡三帖”、“泰宝痛消灵”等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
另外,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上海衡通生物医学有限公司生产的“YP-9视力保健仪(中科卫视仪)”、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泰宝痛消灵)”等产品,均存在着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和药品一样,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情况也比较普遍和严重,但由于不像药品那样直接进入体内影响健康,百姓对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认识还不够,因此,消费者要加强这方面认识,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和曝光,加强对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的打击和监管的力度。
一、食药监局对过期食品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许可证。食药监一般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对全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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