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何进行司法鉴定申请
个人申请司法鉴定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委托申请;
2.司法鉴定机构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受理委托;
3.鉴定;
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二、司法鉴定人员有哪些权利
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有:
1.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试验;
3.要求委托人补充送鉴材料;
4.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辞去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
三、司法鉴定由谁出钱
司法鉴定由谁提出谁预先缴纳,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n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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