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个人身份、教育背景和资格的证明。它与个人工资、社会保障和组织关系密切相关。如果一名雇员辞职并换了工作,而雇主扣留了该文件,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留员工的人事档案
如果员工辞职并更换工作,用人单位应如何扣留员工的人事档案
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篡改劳动者的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返还劳动者。
网友咨询:
我曾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书面劳动合同。两个月前,因为另一个单位答应给我更高的工资和福利,我觉得这个单位的软硬件条件和人际环境都比公司好很多,这对我个人的发展前景也更有利,我向公司提交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立即终止劳动合同。被拒绝后,我立即“换了工作”。谁知道呢,公司以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为由扣留了我的档案,这是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赔偿损失。不管我说什么,我都拒绝办理文件传输手续。请问:公司是否有权
律师的答复:
虽然您先违约,但公司也无权扣留您的档案
I.公司有法律义务为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工人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您在提交书面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后立即离开,这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排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因您未返回工作岗位而实际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后工人档案的处理,《劳动法》第50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还指出:企业员工的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等,由员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到新工作单位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或其户口所在地。”
“职工接受劳动教养、劳动改造,原单位仍准备录用的,由原单位保存档案。“关于固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类似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职工档案移交给职工新的接收单位;如果没有接收单位,则应转移至员工的户口。
也就是说,无论雇员如何离开雇主,雇主都应及时转出其个人档案。也就是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司都应将其个人档案转出。出于何种目的扣留您的档案显然是错误的,特别是如果您仍然按照您的重复要求自行处理。赔偿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为所欲为,向工人索要损失,甚至通过扣留工人的档案来“以毒攻毒”。然而,我们应该区分这两者。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义务主体。然而,我们只能通过协商一致、仲裁、诉讼和其他合法方式来保护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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