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在工作一年后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至于月工资是工人本人的月工资、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当地的月平均工资还是上一年度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工人或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应注意的是,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人每月收到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应付工资,但工人在签字和领取时实际收到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etc
三、工作年限的计算
本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应当自职工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者劳务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雇主和雇员未能及时工作,工作年限的计算将不受影响。此时,雇员和雇主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果一名工人连续为同一雇主提供劳动力,但已连续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则工作年限应从该工人提供劳动力之日起连续计算
就工作年限而言,我们还应注意一个问题。例如,如果公司的注册和成立时间晚于员工的入职时间,员工的工作年限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四、计算上限
为反映经济补偿的法律性质和作用,兼顾公平合理原则,月平均值较高的工人计算经济补偿的年数(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薪的三倍)最高不超过12个月。对于月薪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雇主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布的雇员平均月薪三倍的工人,经济补偿基数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最长期限不超过12年。
v.与经济补偿有关的法律责任规定
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在这一期限内,为了增加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非法成本,稳定劳动关系,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双倍支付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8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本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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