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举报自己可能有奖励,因地而异。
1、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工作的自然人;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证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3、发现有人使用童工,正确的举报方式是:拨打12333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电话;
4、举报他人使用童工是否有奖励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部分地区是出台了相关的奖励措施,这一点要因地而异。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