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年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聘请乙方担任_____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双方协议课酬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_____日前发放,每个课时为_____分钟。协议课酬标准如下:
_____项目:_____元/课时
一对一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一对二项目:(小学______元/课时)
备注:因客观情况改变课酬前,双方于协议上备注说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2.每期班开课前向乙方提供上课时间表、学生花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5.半年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6.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三、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教学部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考勤。
4.按时报送学生成绩。5.禁止无故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经教务处签字同意后,
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务处,甲、乙双方协商后
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8.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9.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培训部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作为培训部学员唯一指定乐器供应商。
10.关于乐器购买方面甲方有义务为乐华琴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宣传和监督。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讲课无教案或不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2.上课迟到、早退、缺勤或随意离开课堂。
3.不履行手续,擅自调课、停课。
4.按正常手续停课_____次以上(不含_____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6.私自推销乐器给学生。
7.向学生推荐或带领学生去乐华琴行以外的琴行。
五、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甲方因未及时发放课酬。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政策交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的课酬中代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兼职教师须在上岗之前签订聘用合同,并提供
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交教务处审核及存档,事后签订合同者,课时费从合同签订之日后开始正式上课起开始计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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