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需要45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第三十条专家鉴定小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小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通过了专家鉴定小组成员的一半以上。鉴定过程应如实记录。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做?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第三个是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一般一个鉴定周期需要60天左右的时间。
我国的医疗事故是近年来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医疗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需要存在过失或者违法行为,因此对当事人或其相关人员造成较为严重或者明显的不良影响,值得注意的是不良影响必须要与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存在某种关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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