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只有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才会赔偿的,若医院因过错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即应当作出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造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全文4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