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这并不意味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投保保险标的物后,只要支付保险费,保险标的物一旦发生损失就可以得到赔偿,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因事故遭受损失或责任,换言之,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经济利益或法律义务关系,在海上保险法中称为保险利益。如果没有这种利益关系,在国际贸易中被保险人就无法得到赔偿,被保险人,例如买方,在为货物投保时通常不会获得保险利益,例如,没有获得提单,但只要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拥有这种利益,他可以得到赔偿
许多人可能对保险财产有保险利益,如船舶、货物、货物等;例如,船舶所有人、货物所有人和享有船舶优先权的当事人、救助人、船长和船员。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在这些不同情况下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第5节简要介绍了一些情况
判断是否存在保险利益时应把握的原则是,保险事故必须是被保险人遭受损失的近因。然而,在实践中,保险人可能不要求被保险人证明其具有可保利益,这就是所谓的PPI保单的情况。我国海商法没有明确规定,英美海上保险法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是PPI保单在法律上无效,但在实践中,保险公司通常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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