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实物调查结束可以签字吗
在征地拆迁环节,可签署的重要文件有三项:其一,征收土地预公告:即在合法报批征地之前,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征地方,明确拟用地的用途、地点、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等;其二,征求意愿表:此举旨在收集农民对征地的看法,同时将农民知情且确认的相关资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要条件;最后,土地登记调查表: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拟征用土地的所有权、类别、面积及其上附着物的所有权、类型、数量等进行详细调查,并需与被征地方、农民及地上附着物所有者共同确认。
以上三份文件,如无异议均可签署。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拆迁前必须要先征地吗为什么
拆房行径前,需事先进行征地,即将待拆房屋所在辖区之地权回收,交由特定机构,经过严格审核及补偿流程后再行拆除。
这一制度确保拆迁行动合法、公正且可实行。
它明确了政府在拆房过程中合法行使权利,并对受影响者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举也为政府提供了更精确的数据信息,为拆房工作的策划、组织与执行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在征用土地时须遵守一定的程序。
首先,应提前告知受影响者,并与其展开深入商讨;
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方案;再次,根据该方案给予合理补偿,并签署相关协议;最后,完成征地手续的办理与记录,以确保受影响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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