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对哪些犯罪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说明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当中不仅仅是局限于上述提到的罪名,而是上述提到的行为。
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及上述八种行为的,都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另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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