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中的代位继承适用于哪些情况
以下情形下适用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
4.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二、代位继承能够拒绝吗
当事人是可以拒绝代为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拒绝继承遗产。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三、什么是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由被继承人已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其晚辈直系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代位继承权,在代位继承的情况下,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所固有的继承地位、顺序和应继份额。关于代位继承的理论仍然属于法定继承范围中的一种特殊继承制度,是为弥补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子女的缺额而设定的,在正常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便依法同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一起直接行使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第一顺序继承中就产生了空缺,原应由先亡子女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份额就可能成为无人继承的财产。所以,法律确认先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实质就是赋予他们代表先亡长辈直系血亲取得本应由其继承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先亡子女生前就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没有代位继承权。
全文6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