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1、《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市委[2010]2号)2、《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市委办[2010]2号二、办理条件1、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土农民生活保障的人员。2、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三、办理凭证1、《杭州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人员还需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和复印件。四、受理部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五、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六、办理结果1、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发给《参保资格审核单;2、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参保资格审核单到杭州联合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缴纳养老保险费。七、注意事项已按国家、省规定享受各类保障待遇的人员,不能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各类保障待遇是指按月领取精简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政府规定的补贴。八、收费情况无。
可参保险种
缴费基数
个人
缴费比例
注意事项
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所有参保人员
上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80%—300%
农村居民
养老保险
统筹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
1、参保人员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段内;
2、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缴纳,但当年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费应在年底前缴清
持《困难家庭救助证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所有参保人员
在以下六个标准中选择任一缴费档次:
每年100元、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
年满16周岁(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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