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按时缴纳电费,电力供应者有权暂停向用户供电。
用电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电费义务。
若用电方逾期不付款,则需按照事先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经过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催促警示,如催收电费与违约金之缴纳,若用电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满足该义务,供电方可依法通知用电方并采取必要措施暂时停止向其提供电力服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