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贯彻国家、盛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倡导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契约信守精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将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的逾期人员予以公告催收,届时逾期人员的姓名、证件号、借款金额、欠款金额等借款相关信息将公告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对外服务平台上。
根据催收通知,未按时还款的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及时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过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除公告本人逾期信息外,还将逾期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行公示,并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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