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抗洪和洪涝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蓄滞洪区予以扶持,蓄滞洪后,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或者救助。
3、因蓄滞洪区而直接受益的地区和单位,应当对蓄滞洪区承担国家规定的补偿、救助义务。
洪灾过后政府有补贴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提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根据2019年3月2日修正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提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和“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综上所述,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2条规定,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制度。
国务院和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洪泛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
全文6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